2021年贵州职称评审条件新规定
2021年贵州职称评审条件新规定有哪些呢?

关于做好2021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通〔2021〕54号)规定:

(一)修订评审条件。近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相关部门陆续发布了艺术、体育、高校教师、出版、播音主持、工艺美术、审计等系列职称制度改革指导意见及卫生、新闻、图书资料、实验技术等系列职称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征求意见稿,请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会同我厅及时跟进,准确把握改革精神,结合我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实际,按时完成评审条件修订工作,尽早让专业技术人员享受到实实在在的改革红利。
(二)推进分类评价。一是根据《贵州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黔人社通〔2020〕19号),对工程系列交通、林业、水利、质量技术监督等专业的评审条件进行修订。厘清、规范工程系列专业设置,明确界定各行业主管部门评审专业范围。二是推进其他专业分类评价,制定建筑、生态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专业分类评价标准。
(三)完善管理制度。一是制定实施《贵州省评审专家遴选管理办法》,健全专家入库、抽选以及评估、退出机制。二是根据人社部40号令规定,结合我省职称信息系统全面上线运行情况,进一步完善职称评审制度建设。各地各部门(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细化工作要求,规范评审流程,明确工作责任。
(四)推进简政放权。严格落实《贵州省职称评审委员会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科学界定、合理下放职称评审权限,持续推进职称评审主体多元化,进一步给用人主体放权。
(五)强化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人社部发﹝2020﹞96号),结合我省实际,以支持高技能人才参加工程系列职称评审为工作重点,将贯通领域扩大为工程、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体育、技工院校教师等职称系列,支持高技能人才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业技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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