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2021年职称申报通知及要求(州人社通 2021 43 号)

关于开展2021年度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义龙新区政治部,州直相关单位:
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通[2021]54号)要求,2021年度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线上、线下同步开展。为确保全州2021年度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稳定、有序推进,现结合我州实际,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时间安排
(一)社会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时间安排,
1·州直单位申报材料报送时间为:8月2日至20日;各县(市)、义龙新区高级、中级申报材料报送时间分别为:8月23日兴仁市、义龙新区,8月24日安龙县、贞丰县,8月25日普安县、晴隆县,8月26日册亨县、望谟县,8月27日兴义市;委托省直相关单位组织评审的,申报材料报送审核时间为:9月1日至9月30日。
2·各县(市)、义龙新区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各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报送时间,由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义龙新区政治部自行安排,原则上在9月30日前完成申报工作。
3·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报送时间,由各高校自行安排,原则上在9月30日前完成申报工作。
4·全州基层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认定,服务基层农技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晴隆县、望谟县“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绿色通道”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等申报工作与全州专业技术资格社会化评审申报工作同步进行。
5.卫生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时间另行通知。6·全州社会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原则上应于12月20日前完成。
(二)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资格专项评审申报时间安排
1,民营经济组织工程、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专项评审的申报材料报送时间为12月15日至24日。评审工作原则上应于2022年3月15日前完成。
2.民营经济组织经济、会计、统计系列和民营医疗机构卫生系列副高级,以及民营经济组织工艺美术、群众文化、文物博物等系列副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统一按程序委托送省评审。
(三)开展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线上申报工作。
“贵州省人事人才综合业务管理服务平台”中的职称信息系统模块(使用登陆“贵州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二、申报评审条件
(一)专业技术资格社会化评审全面执行2014年以来最新修订的申报评审条件。已出台分类评价条件的专业,执行已出台的分类评价条件。乡镇(不包含县、市、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关镇和街道)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同时执行《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黔人社厅通〔2013]334号)规定。
在工程领域,取得不分级别或一级执业资格的,可直接申报工程系列相应专业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取得二级执业资格的,可直接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以执业资格申报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提交的实际业绩和学术成果应为聘用在中级、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后或取得执业资格后所获得的。
博士可直接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硕士可直接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须提供任现职以来(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参加工作以来),能完整反映本人工作业绩、学术水平、技术能力、科研成果等申报材料。申报人员在大学期间取得的学术、科研成果等不计入其业绩、学术范畴,但可供评审时参考。
(二)申报“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副高级、基层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执行《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基层事业单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5]153号)规定。任职条件、业绩成果参照现行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可适当降低标准。
(三)申报服务基层农技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需属于省人才办统一选派“万名农业专家服务‘三农”行动”人员。
(四)申报民营经济组织工程、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专项评审的,执行《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民营经济发展局、省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做好我省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3]325号)规定。
三、有关政策规定
(一)按岗位结构比例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资格。
全州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推荐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数,应在本单位相应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空岗数范围内。用人单位应统筹考虑人才队伍建设、学科发展、引进人才需要等方面情况,确定具体推荐办法和人数。2020年1月1日以来,从外省引进到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申报“绿色通道”专业技术资格的,可直接申报,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不受岗位限制。
(二)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继续实施国家和省面向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倾斜的职称政策。经组织下派到基层的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基层期间的工作成果和取得成效,在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时可视同本专业业绩成果。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兼职创新、在职创办创业的,可在兼职单位或创办企业申报职称。
(三)继续落实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基层长效机制。
教育、卫生、农业等各行业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要结合行业特点和工作实际,科学合理界定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基层的范围、地点、时间、形式,切实落实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专业技术资格的服务基层要求。
1,在大扶贫、大数据、大生态等战略行动中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技术突破、解决重大科研技术难题,以及科技成果转化运用
成效显著、带动农户增收致富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直接申报评审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对在12个农业产业发展和500亩以上坝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用人单位可优先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资格。
2,州直医疗卫生、教育、农业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前,须到县级及以下单位累计服务1年以上;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前,须到县级及以下单位连续服务1年以上,累计服务2年以上。州直其他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前,须具备在县级及以下单位累计服务1年以上的基层经历。
3,县级医疗卫生、教育、农业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前,须到乡镇累计服务满1年以上。
4·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申报“绿色通道”专业技术资格的,可先参加评审,评审通过的,应在第一个聘期内补足服务基层年限要求。
(四)紧扣“十四五”规划,推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创新发展。
1,切实发挥继续教育基地作用,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兴义民族师范学院、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要主动与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联系,了解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人才队伍建设继续教育需求,充分发挥基地的师资、场地、设施、管理等方面的培训优势,为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提
供继续教育服务。在继续教育培训中,要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不断提升专业技术人员政治素质。要立足我省实施三大战略行动,推进“四化”建设需要,把安全、质量、环境保护、知识产权、大数据、大生态等方面知识纳入培训内容,创新线上线下多种培训形式,紧扣岗位需求,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能力。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兴义民族师范学院专业技术人员在线学习平台“(网址:www.xynunjxjy.cn)”进行在线学习。
2.把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申报评定上一级职称的重要条件,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2020年及以后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对在基层和民营经济组织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45学时),其中,专业科目学时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
3.以“乡村振兴战略”、“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建设”“专业技术人员诚信体系建设”为重点,开展2021年度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专业技术人员可在“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http:/ww.gzixjy.gzsrs.cn/)学习、测试。
(五)落实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中的限制申报要求。
1,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严重违规违纪的、在申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或学术不端行为的,从认定之日起延期3年申报。
2,受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纪律处分的,自处分之日起,分别在1年、1年6个月、3年4年、5年内不得申报;受记过、记大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等政务处分的,分别在1年、1年6个月、2年、4年内不得申报。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申报材料填写、装订、审查、报送相关要求,执行《黔西南州专业技术资格社会化评审材料申报、审核工作基本要求》(州人社通〔2014]49号)的规定。申报材料由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义龙新区政治部和州直行业主管部门统一报送,不接收个人或下属事业单位自行报送的申报材料。基本条件审查表、评审表、个人诚信承诺书、单位诚信承诺书等相关材料附后。
(二)申报人员填写的姓名、出生年月等基本信息与个人档案中认定不一致的,以个人档案中认定的信息为准。
(三)申报人员要认真填写相关表册,逐一核对填写内容(包括:个人身份情况、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获奖证书、考试合格证书等),确保填写内容准确无误,真实有效;所提交的论文论著、业绩成果材料等必须真实有效。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推荐、送评工作,严把材料审核关,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对申报评审中的造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提供虚假材料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一经查实,
由组建评审委员会单位取消其任职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对申报人员和推荐审核单位进行严肃追责.
五、其他要求
(一)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任职年限(聘用时间)或工作年限终算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二)凡被确定答辩的人员必须如期参加答辩,不答辩者,视为评审不通过。申报基层评审认定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不参加答辩。
(三)各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义龙新区政治部、高校要提前将当年评审工作日程安排报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评审工作结束后,做好评审情况的整理、统计、归档工作,及时将评审结果报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
(四)各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义龙新区政治部、高校要严格按规定开展评审,主动接受申报人员和全社会的监督,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评审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切实维护职称评审权威性。
(五)各地各单位在组织开展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中,要严格落实国家、省、州和所在地的疫情防控措施,切实做好各环节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
(六)2010年以来,通过贵州省各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专业技术资格“以考代评”达到合格标准、国家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达到省内合格标准的专业技术人员的
职称证书数据已整理并录入“贵州省人才人事公共服务平台”(http:/rcrs.gzsrs.cn:8888/pub)专业技术人员本人或用人单位等,可通过扫描电子证书的二维码或登录“贵州省人才人事公共服务平台”,在“个人办事”或“单位办事”中选择“职称证书查询”栏目,按照提示进行核验操作。各行业主管部门、各用人单位要认真整理本行业本单位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2009年以前的职称证书数据(仅指专业技术人员最高一级职称证书数据),填报《职称证书信息表》,并附原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审核人签字),2010年以来的职称证书数据(仅指专业技术人员最高一级职称证书数据),经线上核验未查询到的,请一并填报《职称证书信息表》。系州内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的,由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完成职称证书数据录入工作;系委托省直单位组织评审的,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省直相关单位完成职称证书数据录入工作。《职称证书信息表》须按照职称申报材料的方式逐级审核把关、报送,于7月30日前报送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附件:1.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2,黔西南州事业单位按岗推荐评聘专业技术资格(职务)审核情况表
3·黔西南州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花名册
4,黔西南州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基本条件审查表
5.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
6·贵州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7,贵州省基层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认定表
8,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9,申报初级职称政策性审查材料目录
10.申报高级、中级职称政策性审查材料目录
11,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12,单位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13,贵州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情况公示
14·黔西南州职称评审申报材料档案袋封面
15,职称证书信息表
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1年5月19日印发
标签: 通知 职称 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