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经开区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的通知

近日,省人社厅发布《关于开展201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开展2019年度全省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继续教育,此次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对象为全省行政区城内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内在职的专业技术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应当作为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或者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作为职业资格登记或者注册的必要条件的,从其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对在继续教育学习中勇于创新实践并取得成果或着连续三年以上超额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评先评优、职务聘任等方面给予优先。

《通知》指出,各级人社部门和行业主管单位对在继续教育活动中表现优异的专业技术人员及单位要进行表彰和激励。对未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的专业技术人员,用人单位应当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用人单位可以不予报销或者要求其退还学习费用。

联系方式

注意:经开区各单位要将专业技术参训人员花名册统一汇总后,于4月20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改办(纬三路林业大厦四楼),电子表格在张家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网下载(http://www.zjkgxq.gov.cn/)。电话:4018582;邮箱:jkqgkzq@163.com。

课程、学时要求及安排时间

2019年度我省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继续教育为30学时。分为必修、选修两部分。其中必修课20学时,选修课10学时,课程内容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定并统一发布。

2019年必修课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解读》(10学时)、《弘扬工匠精神,迈向制造强国》(10学时)、《专业技术人员创新案例》(10学时),以上课程任选两门进行学习。选修课程自由选择,学完10学时即可。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应同时完成必修课及选修课。必修课内容学完后参加考试,合格后所学学时记入个人继续教育电子证书。选修课内容学完后不考试,所学学时直接记入继续教育电子证书。

2019年度公需科目学习时间安排为:2019年2月20日至12月31日。今年参加职称评定人员务必于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公需科目学习,考试合格后,自行打印网上生成的继续教育电子证书,并作为职称评聘、岗位聘任(聘用)、工作考核、申请各种奖项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对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成绩,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

如何学

公需科目继续教育采取网络在线学习方式,经开区专业技术人员在河北文文教育网(服务热线4007-560-008,监督电话0311-86188666)学习。

注册时需使用本人身份证,提交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单位所在地、职务职称、联系方法等信息并上传小二寸免冠证件照一张(jpg格式,大小在100-300KB间)。网上完成继续教育电子证书实名认证后自动生成证书编号。学员完成规定学时并考试合格的,所获学时记入继续教育电子证书。

标签: 公需科目 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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