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公需科目学习平台登录入口及通知要求
福建莆田公需科目学习平台登录入口;福建省人才培训测评中心网络平台(网址:http://www.hxpxw.net/)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莆人社办[2021〕23号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培训的通知
各县(区、管委会)人社(人劳)局,市直各单位: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全省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培训的通知》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市专业技术人员2021—2022年度公需科目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主题一:“十四五”大战略与2035远景,30学时。参考教材《“十四五”大战略与2035远景》(东方出版社,2020年10月第1版)。
(二)主题二:当代科学技术前沿知识,30学时。参考教材
《当代科学技术前沿知识读本》(中国人事出版社,2020年6月第1版)。
二、培训对象
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等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鼓励其他人员参加学习培训。
三、培训方式
(一)市直单位采取网络培训方式进行。推荐市直参训人员登灵福建省人才培训测评中心网络平台(网址:http:/pthxpxw.net)报名学习。联系人:刘蓓蓓;联系电话:0594—2280078;地址:荔城区文献东路(文峰宫对面)皇冠大厦五层。
(二)各县区可根据实际,采取网络培训或集中培训办班的形式开展公需科目培训。为保证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培训的顺利进行,结合上一轮全市专技人员公需科目培训实施情况,可选择推荐福建省人才培训测评中心网络平台为网络施训机构。
四、考核登记
(一)专业技术人员完成公需科目培训学时后,由继续教育施训机构根据考核结果如实出具公需科目学时证明,县区人社部门、市直各职改办、市直有关主管部门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对学时证明进行验证。
(二)专业技术人员完成公需科目培训学时后,继续教育施训机构应及时将考核结果如实上传对接至福建省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平台网址:http://ixjy.fjrst.cn,技术咨询:13338431560)
五、有关要求
(一)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作为聘任、续聘或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必备条件。各县区人社部门和市直各单位人事(教育)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公需科目培训的重要意义,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制定具体的培训工作方案,及时通知所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乡镇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确保公需科目培训落到实处。
(二)各县区人社部门和施训机构要加强培训管理,规范培训行为,确保培训实效。施训机构不得转移培训工作任务,不得委托其它机构或与其它机构联办。
(三)各县区人社部门要将本轮公需科目培训工作方案,于今年10月30日前报市人社局继续教育管理中心备案,并于2022年12月底前,将工作总结报市人社局继续教育管理中心。
在工作中遇有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市人社局继续教育管理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94-2298638,邮箱:pt22986380163.com.
莆田市人力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年4月26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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