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贵州职称申报政策有什么新变化
根据 《关于做好2021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通〔2021〕54号)》
把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申报评定上一级职称的重要条件,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2020年及以后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对在基层和民营经济组织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45学时),其中,专业科目学时 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
以乡村振兴战略、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建设、专业技术人员诚信体系建设为重点,开展2021年度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专业技术人员可在‚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http://gzjxjy.gzsrs.cn/)学习、测试。

我省“贵州省人事人才综合业务管理服务平台”中的职称信息系统模块(以下简称系统,使用登陆“贵州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gzrswt.gzsrs.cn/,进入“热门服务”或“人才人事”栏目内的“职称评审系统”)已试点运行,计划于6月起启用。该系统覆盖职称申报评审全过程,个人申报、单位审核、主管部门推荐、政策性审查、专家评审等环节均可网上办理。各级评审组织、用人单位要指定专人尽快熟悉掌握系统操作,办理相关业务。各地、各部门要配合健全系统账号体系,督促用人单位在系统上健全完善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信息。
推进分类评价。一是根据《贵州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黔人社通〔2020〕19号),对工程系列交通、林业、水利、质量技术监督等专业的评审条件进行修订。厘清、规范工程系列专业设置,明确界定各行业主管部门评审专业范围。二是推进其他专业分类评价,制定建筑、生态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专业分类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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