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公需科目学习网站登录入口要求(教师职称)

新疆公需科目学习要求及网站登录入口
1、教师系列:可点击网站页面图标进行专业公共课和专业课程学习或输入

http://ww.tcs.edu.cn/xigp/(教师学习公社)网站学习相关课程。可核算相应学分。
2、卫生系列:可点击网站页面图标进行专业公共课和专业课程学习或输入
http://www.xjyxiyw.com(新疆医学教育网)学习相关课程。可核算相应学分。
附件2
2021年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课目录
(选修课)
1、心理健康重在预防
2、面对压力如何启动“减压阀”
3、弘扬职业道德,牢记初心使命(一、二、三、四>
4、加强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凝心铸魂——《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解读(上、下)
5、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推动经济体系优化升级(上、下)6、加快落实区域发展战略构建发展新动力源(上、中、下)
7、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上、中、下)
8、世界疫情大爆发对中国经济的影响及应对之策(上、中、下)9、“互联网+”时代如何保护版权(上、中、下)
10、网络知识产权的保护策略(上、中、下)
11、发展服务型制造,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一、二、三、四>12、我国智能产业的发展与政策导向(上、下>
13、把握方向,加快推进产业数字化创新(上、下)
关于2021年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事宜的公告
为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进一步提升专业技术人才能力素质,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21年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事宜公告如下:
一、课程设置
(一)必修课程(附件1)。学习内容需从必修课程中选取,不少于30学时,完成所选课程学习后参加在线考试,考试合格者自动核算学时,并自行打印合格证书。
(二)选修课程(附件2)。选修课程供专业技术人员免费学习,可结合自身实际,自行选修,选修课程学习时间
不计入学时。
二、收费标准
按《关于调整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收费标准的通知》(新计价费〔2004)518号)执行。
三、学习提示
(一)根据自治区财政部门相关规定,2021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收费直接上缴国库,请专业技术人员仔细核对相关缴费信息后再确认缴费。(网址:http://www.Xjim.s.ixix.com/.com小程序:新疆专技继续教育)
(二)教师系列可点击网站页面内图标进行专业公共课和专业课程学习,或进入教师学习公社学习,可核算相应学分。
(三)卫生系列可点击网站页面内图标进行专业公共课和专业课程学习,或进入新疆医学继续教育网站,学习医疗卫生相关课程,可核算相应学分。
(四)请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1)29号)文件要求,尽快完成2021年度继续教育公需课的学习。
学习过程中如遇困难和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0991)
4660686、4693112、4660603咨询。
附件:1.2021年度公需科目必修课程目录
2.2021年度公需科目选修课程目录
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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