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专业技术八级岗位、九级岗位晋升任职条件(十级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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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专业技术八级岗位、九级岗位上晋升条件

竞聘专业技术八级岗位应在专业技术九级岗位任职三年以上(首次竞聘可在十级岗位任职六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任现职以来,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含同等奖项);或地、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含同等奖项);或地、厅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含同等奖项)排名前五名者;

联系方式

(2)任现职以来,参与省级科研项目、课题、工程以及技术推广项目;或参与完成地、厅(局)级科研项目、课题、工程以及技术推广项目;或主持完成县(处)级科研项目、课题、工程以及技术推广项目;

(3)任现职以来业绩突出,起骨干带头作用,在本地本专业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同行公认的优秀人才和学术带头人;

(4)任现职以来,获得省(部)、市(州、地)级党委或政府表彰的(含同等奖项);

(5)其它经市(州、地)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并经同级政府人事部门认可的条件。

竞聘专业技术九级岗位应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任职三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任现职以来,获地、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含同等奖项);

(2)任现职以来,参与地、厅(局)级科研项目、课题、工程以及技术推广项目;或参与完成县(处)级科研项目、课题、工程以及技术推广项目;

(3)任现职以来,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或政府表彰的(含同等奖项);

(4)任现职以来业绩突出,工作成效显著;

(5)其它经市(州、地)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并经同级政府人事部门认可的条件。

直接聘用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不受任职年限限制,由专业技术十级或九级岗位直接聘入专业技术八级岗位:

(1)市(州、地)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

(2)市(州、地)级优秀青年科技人才;

(3)市(州、地)级人民政府授予的先进工作者;

(4)获得副高任职资格,因缺岗未被聘任到副高专业技术岗位的;

(5)其它经市(州、地)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并经同级政府人事部门认可的条件。

在专业技术九级岗位,连续三年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的,直接入专业技术八级岗位;

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任职12年以上,兢兢业业从事本职工作的,直接聘入专业技术八级岗位;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不受任职年限限制,由专业技术十级岗位直接聘入专业技术九级岗位:

(1)县(区、市)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

(2)县(区、市)级优秀青年科技人才;

(3)县(区、市)级人民政府授予的先进工作者;

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连续三年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的,直接聘入专业技术九级岗位;

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任职8年以上,兢兢业业从事本职工作的,直接聘入专业技术九级岗位;

标签: 贵州职称 岗位晋升 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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